近日,有市民致电12345热线,咨询购买了商品房,但公积金为陕西西安,能否商转公。
对此,示范区相关部门作出回应:根据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会议精神,于8月31日印发了《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杨房金发〔2023〕6号),放开城市群成员单位异地贷款业务,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西安缴存职工可办理“商转公”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可致电029-87035877进行咨询。
近日,有市民致电12345热线,咨询购买了商品房,但公积金为陕西西安,能否商转公。
对此,示范区相关部门作出回应:根据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会议精神,于8月31日印发了《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杨房金发〔2023〕6号),放开城市群成员单位异地贷款业务,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西安缴存职工可办理“商转公”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可致电029-8703587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