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致电杨凌12345热线咨询:产假期间生育津贴领取金额为多少,是否需要向公司补足个人缴纳社保部分金额。
对此,示范区相关部门作出回应:生育津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如有其他问题和疑问,可致电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29-8703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