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咨询“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问题”的回应

来源:管委会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3 15:34

近日,有网民致电杨凌12345热线咨询:2024年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非公有制经济申报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凭证”的规定中,对社保凭证缴费期限是否有明确规定要求。

对此,示范区相关部门作出回应:按照2024年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定通知要求,人事档案在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陵区就业管理中心托管的人员,或在杨凌示范区范围内就业的人员均可参加评审。为防止职称评审挂靠行为,非公有制经济申报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凭证,缴费时间暂不限定,有近期缴费记录均可。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29-8703562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