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崇武 杨陵区司法局杨陵区司法局局长
高宇 杨凌融媒体中心
主持人高宇:我们都知道,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那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咱们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不是也围绕普及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的政策知识这一工作开展的呢?
嘉宾赵崇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把扫黑除恶有关法律知识作为“七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丰富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的政策法规知识,迅速在全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结合 “法律七进”活动,重点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联合政法各部门开展“三官一律”进村(社区)示范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活动25场次。面向全区城乡居民发放《百姓法治宝典》口袋书,确保每户一册;动员全区干部群众下载法治宝典手机APP,方便学习。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崇尚法德、扶正祛邪、积极向善的民风民俗。今年,已有10个村(社区)申创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50%。
主持人高宇:我了解到咱们还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是如何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的?
嘉宾赵崇武:为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我们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职能优势,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抓好节点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古会” “12·4国家宪法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律师咨询点开展以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法治杨陵”微信平台、微信群、qq群、美篇等多媒体手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题智慧普法竞赛活动。我们创新运用新媒体普法手段快乐学法APP,开展线上、线下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群体涵盖了农民、驻区两所高校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了扫黑除恶知识测试,查验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学习成效。截至目前,共举办智慧普法线下赛活动3场次、线上赛2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0多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6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在各级新闻媒体投递信息稿件40多篇。
主持人高宇:面对涉黑涉恶案件,咱们的主要工作职能有哪些呢?
嘉宾赵崇武: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当中,我们司法行政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两监管两开展”。
“两监管”:就是监管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监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动态管控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
“两开展”:就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移送、反馈发现和受理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组合,掀起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活动。我们始终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社矫安帮等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的始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主持人高宇:线索摸排咱们前期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否将持续开展吗?咱们是如何织密摸排这张网的呢?
嘉宾赵崇武:对。在线索摸排中,我们通过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放密封信函等方式,畅通了群众的举报渠道,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充分发挥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扫黑除恶工作统筹结合,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动出击,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的筛选排查,对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人员有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宣传教育,鼓励他们主动交待或检举揭发。我们还深入村组(社区),主动走访社区群众,充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现实表现,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共摸排各类线索7条,其中在矫服刑人员举报线索1条,这些线索已全部办结。
主持人高宇: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也是咱们的工作之一,这项工作我感觉比较专业,具体怎么理解,咱们要做哪些工作呢?
嘉宾赵崇武:律师行业监管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我们切实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监管。组织全区4个律师事务所的33名律师认真学习中省关于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规定,与每位律师签订了《杨陵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制定下发了《杨陵区关于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会商研判和档案管理四项制度,要求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报备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督导检查。定期深入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项规定,规范律师代理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发现了报备不及时等问题2个,已责令整改到位。全区有6名律师事代理了4件涉嫌涉黑涉恶件案件,其中区内1件,都在我局进行了登记备案。我局派员参加了法院公开庭审2次,对律师代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目前,没有发现一起律师违纪违规情形。
主持人高宇:无论是线索摸排、督查检查,还是扫黑除恶宣传等,这些工作您觉得咱们还有哪些地方可以进一步提升呢?
嘉宾赵崇武:我局将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机制体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抓好法治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好扫黑除恶智慧普法线上、线下赛活动,以“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严格律师管理,依法辩护代理。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有关精神,严格落实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研究会商、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加强对在矫人员和刑释人员朋友圈和交友范围的了解,及时提醒警示,防止他们被拉拢、引诱;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专项化解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主持人高宇:《亮剑时刻》访谈节目的播出吸引了众多观众的关注,大家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观众1:赵局长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我们的态度什么样的,咱们是否也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呢?
嘉宾赵崇武:社区矫正人员属于刑事罪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在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扶,预防他们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并鼓励他们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观众2:赵局长,人民调解员平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他们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嘉宾赵崇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紧紧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等一线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把大量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说,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