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青 杨陵区人民法院院长
高宇 杨凌融媒体中心
由杨凌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主办,杨凌融媒体中心承办的《亮剑时刻》第十九期访谈节目录制完成,本期节目邀请杨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吴云青做客演播室,围绕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集中领域、群众举报方式、提高审判效率、自媒体宣传、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特点等内容进行访谈,并就网友提出的对以往的案件的翻查、无黑无恶创建活动计划方案等问题现场回应。
主持人高宇:吴院长你好,我们知道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所以我们最关心的还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咱们一共办理了多少案件?
嘉宾吴云青:从去年到今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共办理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38件,审理了恶势力团伙案件2案8人。
主持人高宇:能不能给我们分析一下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嘉宾吴云青:一是集中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营商环境案;二是集中在借贷领域中发生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涉恶案件。
主持人高宇:您说到咱们共“收集各类线索25条”,咱们在排查线索中主要采取哪些方式,让群众会举报也敢举报呢?
嘉宾吴云青:我们在法院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微博平台、今日头条APP、杨凌视线等宣传媒介、院内院外、诉讼服务中心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院外显著位置设立举报信箱,做好举报材料保密传交,严格控制知密人员范围,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让人民群众能举报、会举报、敢举报、愿举报。
主持人高宇: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审判效率,有没有一些好的做法?
嘉宾吴云青:我们在办案中创新工作机制,重视庭前会议,充分交换证据,提前明确审理重点,借鉴速裁程序,合理引入要素,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审判效率。
主持人高宇:我注意到,咱们法院自媒体宣传方面还是很给力,只要是有新的案件或者一些动向,大家都能在朋友圈里看到并转发,这方面工作您觉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说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嘉宾吴云青:在利用自媒体宣传方面我们立足审判实际,争取点突面破,确保网站有新闻、微信有转发、微博有互动,各业务庭走出机关、走进广场,深入学校,到田间地头、庭院炕头, 宣传扫黑除恶,宣扬法院决心,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高压态势,提升营商环境。
主持人高宇:您觉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有哪些特点,这些特点是不是也给咱们的办理带来一些困难,咱们是如何破解这些难点的?
嘉宾吴云青: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往往时间跨度大、作案次数多、涉案人员杂,法院在公安机关侦查前期往往因为保密原因无法及时介入,待侦查工作基本终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才根据检察机关的提议,提前介入。有时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补查,影响办案效率。破解这些难点,一是法院将针对案件不同情况提前介入,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会商,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机制,三是案件一到法院实行专案专办、快审快判。
主持人高宇:下一步,咱们在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的创新等方面,有什么想法,跟我们分享一下?
嘉宾吴云青:我们的想法有四点:
一是发力案件结案,快审快结快判。6月4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适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意见》,对涉恶涉黑犯罪量刑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我院第一时间将此《意见》下发各部门组织全体法官学习,严格执行。做到“四提高、两减少”,提高结案率、重刑率、财产刑金额、财产刑执行率,减少案件补查率和审理时限。
二是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决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坚持以黑恶案件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点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收缴一批涉黑之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采取全员参与、部署精干力量、与公安、检察联动互动、纪检监察督导督查等手段突破案件线索,深挖彻查,坚决打掉“官伞”“警伞”“庸伞”“隐伞”。
三是聚焦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排查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线索,按照治乱点、整乱象的要求,对在企业经营管理、金融活动、建筑行业、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行业领域的乱象问题,积极主动向相关单位行业提出司法建议意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助推社会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司法和行政、行业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四是坚持创新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群众共建机制。以“审判五进”、“三官一律”、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活动为载体,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动员群众,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性。加大对举报黑恶犯罪行为的保护力度,严惩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探索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认真总结并长期坚持实施。
2、建立“打早打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和研判会商制度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实现对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移交,绝不姑息。加强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案件的高压严打,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坐大成势。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群团和社会组织、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坚持并落实扫黑除恶信息公开、重大案件办理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通报工作情况,公布案件进展,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
主持人高宇:《亮剑时刻》访谈节目的播出吸引了众多观众的关注,大家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观众1:吴院长您好,我知道法院的工作往往会对以往的案件进行梳理和翻查,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有没有这项工作,这样做有什么作用呢?
嘉宾吴云青: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以及省委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学习,加大办案力度。对2014年以来审理的黑恶和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案件以及2016年以来审理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再翻查一遍,实行逐案背书,做到“反馈问题全清零、整改任务全见底”。
这样做的作用就是通过刑事案件排查,达到与公安、检察联动互动、与纪检监察督导督查等手段突破案件线索相结合,深挖彻查,以取得坚决打掉“官伞”“警伞”“庸伞”“隐伞”的目的。通过排查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线索,按照治乱点、整乱象的要求,对在企业经营管理、金融活动、建筑行业、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行业领域的乱象问题,积极主动向相关单位行业提出司法建议意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助推社会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司法和行政、行业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观众2:吴院长,现在全区都在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人民法院在这项工作中有阶段性的计划方案吗?
嘉宾吴云青:有计划有安排。我们分三步去实施。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20日-7月5日)。研究制定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这一步计划已落实。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6日-2020年12月31日)。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院内各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推动创建任务落实,持续掀起创建高潮,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12月,对创建工作全面梳理总结。
三是持续推进巩固阶段(2021年以后)。区法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宣传典型、总结经验。各业务庭继续对标目标,围绕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工作形式和内容,持续巩固创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