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华 党工委巡察办、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案组党工委巡察办副主任、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案组组长
高宇 杨凌融媒体中心
由杨凌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主办,杨凌融媒体中心承办的《亮剑时刻》第十期访谈节目录制完成,本期节目邀请党工委巡察办副主任、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案组组长党华做客演播室,围绕“打伞破网”监督执纪、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访谈,并现场接受网友提问。
主持人高宇: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重点内容有哪些?能不能跟我们先普及一下。
嘉宾党华:我们的监督执纪重点有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要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是聚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主要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是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主要查处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主持人高宇:我了解到,咱们根据执纪监督的“三项机制”,结合杨凌实际,建立了示范区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六项工作机制”。具体都有哪些?成效如何?
嘉宾党华:根据执纪监督的“三项机制”,结合杨凌实际,纪工委细化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六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纪检监察机关“五项重点工作”,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巡察,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督查情况通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去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件,处分24人。对示范区公安局党委、杨陵区委政法委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0件。
二是建立宣传动员机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方式,在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深入基层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宣传调研,重点对全区81户113名贫困人员逐一走访,排查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问题。通过走访调研,切实把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三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制定印发了《示范区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强化与政法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累计收到扫黑办和政法机关移送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34条。可以说,移送办法增强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四是建立集体研判机制。组织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近三年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排查、大起底,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统一台账,并组织逐条集体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明确调查方向,并跟踪督办。通过集体研判,可以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保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去抓工作落实。
五是建立直查直办机制。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由示范区纪工委统一安排,由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纪委直查直办,不再下转,确保查处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中省要求对重要问题线索落实直查直办要求,纪工委更进一步,要对专项斗争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直查直办,我想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的具体表现。通过直查直办,一些查不下去的线索、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都及时得到了解决。
六是建立复查复核机制。按照“五个再来一遍”的要求,纪工委成立了两个专项督导组,一个组由纪工委副书记挂帅,对近三年政法机关查处的刑事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确保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到位。创新运用第三方评估的模式,由党工委巡察组组长牵动,对近三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45件案件进行了复查复核,确保处置到位、追责到位。已经对2名处置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再调查、再处理。
主持人高宇:涉黑涉恶腐败说到底,深层次原因还是在于少数党员干部与其上下勾结,充当背后的“保护伞”。我知道咱们的工作是以“打伞破网”为主攻方向,那么在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上有哪些进展、哪些成效?
嘉宾党华: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纪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和党工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在党工委书记李婧和纪工委书记王宝平的坚强领导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打伞破网”为主攻方向,主动请战、尽锐出战、全员作战,积极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等困难,推动“打伞破网”工作深入开展,充分体现了政治机关、铁军队伍的政治担当和工作作风。纪工委同志始终坚持战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抓协调、抓指导、抓落实,确保了“打伞破网”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高效。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纪律保障。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已办结4件,其中涉恶问题2件2人、“保护伞”问题2件3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其他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快查快办,立案审查9件,已办结7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过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也为贯彻落实“3631方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纪律保障。
主持人高宇:就目前的工作来看,您觉得咱们纪检部门“打伞破网”的力度和质量如何呢?
嘉宾党华:从目前来看,我们“打伞破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督导组和省纪委的肯定。从我们查处的广度上看,我们不仅严查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更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这其中既有官伞、警伞也有庸伞。从我们查处的深度上看,对政法机关移交的每一起黑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都从中挖出了保护伞,有效解决了“只见黑恶不见伞”的问题。但从“打伞”的质量上来说,我们查处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数量还不多,处理的党员干部层级还不高,在查处“关键少数”还要加压用力求突破,在“打伞破网”方面还要彻查深挖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典型案件,提高打伞破网的质量。
主持人高宇:除了提高“打伞破网”的质量以外,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提高?
嘉宾党华:“打伞破网”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下一步我们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问题线索的摸排。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摸排方面,还主要依靠群众举报和部门移交,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涉黑涉恶涉伞方面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还比较少。
二是要加强对相关责任的倒查。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现阶段主要精力集中在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在扩大战果、倒查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方面投入的精力还不够,目前还没有问责追责的典型案例。
三是要强化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还不到位。案件查处后没有针对当前基层扫黑除恶的实际,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主持人高宇:《亮剑时刻》访谈节目的播出吸引了众多观众的关注,大家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观众:党主任,你好,“保护伞”字面上大家都理解,但是界定标准是什么,能不能解释一下?
嘉宾党华:“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保护伞”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看国家公职人员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提供了什么样的保护和便利。
如:出资分红型“保护伞”。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如:纵容包庇型“保护伞”。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如:有案不查型“保护伞”。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如:通风报信型“保护伞”。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除此之外还有:阻挠查处型、开脱罪责型、枉法裁判型、追赃不力型、串通案情型等等,主要还是看公职人员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提供了什么样的保护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