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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2015-05-06
摘  要: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近年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本期访谈邀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农同志,向大家介绍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目前我省有关政策实施情况。
嘉宾简介
王农 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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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说:那么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又是如何规定?

嘉宾王农说:按月、季申报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当月累计(含本次)开具发票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予以免税代开普通发票,不需预缴税款;当月累计代开达到3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应一并累计预缴当月代开发票税款后予以代开普通发票。

主持人说:有网友朋友问,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嘉宾王农说:这个答复是明晰的,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主持人说:这听起来灵活机动,非常人性化。有网友朋友问道,营改增的企业,符合条件也能免增值税吗?

嘉宾王农说:可以,只要是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即可免征增值税。

主持人说:最近咱们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增值税发票开票方式将要发生一个很大的改变,很多纳税人朋友不了解这项业务,同时也想知道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日常开票都有哪些影响?

嘉宾王农说:这个按照纳税服务的要求,为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简化开票操作,优化网上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对目前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进行了整合,自今年4月1日全面推行。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发票的升级版,它主要是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整合,同时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网络化发票开具、发票验旧、发票报税、发票真伪查验、纳税申报等事项,升级版推行后将逐步取消纸质发票。纳税人置换或初次购买专用设备的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简单说就是“纳税人垫付,国家买单”。 对于小微企业纳税人担心对自己的业务会产生什么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5〕199号文件精神,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存量主要是指2015年1月1日前注册的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同时对于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没有任何影响。我局将在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中认真为小微企业做好服务,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小微企业纳税人在发票升级版工作中平稳过渡。

主持人说:这有一个案例,说他是个小微企业,给对方开局了一笔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那边不要了,但是税钱已经交了,他想问问,对方不要了他能不能免税呢?

嘉宾王农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主持人说:有关网友提问我们就先回答到这里。那么,王总,结合今年的税法宣传月,咱们省国税局在强化政策宣传,保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知情权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呢?给我们介绍一下。

嘉宾王农说: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我们开展了以“助小微,强服务”为主题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政策优惠上门活动、一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答题活动、一次在线访谈活动,本次活动就属于“五个一”活动,在省局网站开辟一个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栏和开展一次贯彻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先进人物事迹评选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进一步传递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导向,增强创业者信心。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

主持人说:像刚才王总说了,今天也是普及知识很好的方式,那么在宣传月里,其实很多活动大家都可以关注,确确实实省国税局不光为创业者保驾护航,同时有一个普及概念在里面,所以大家都可以去细致了解,那像咱们省国税局为帮助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很多服务措施,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具体申报中感觉到“怕麻烦、不会算、怕不公”,针对他们的心理病,咱们有没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嘉宾王农说:在这方面我们将采取四项措施,服务纳税人,促进优惠政策落地。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取消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改革等措施,使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要求纳税人另行报送备案材料,从源头上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二是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信息化优势,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 三是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跟进服务,帮助纳税人进行申报,提高优惠政策受惠面。 四是严格定额征税管理。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主持人说:听了这四点,我想很多小微企业的“怕麻烦、不会算、怕不公”的心理病可以解除了。那么在今后的时间里,我们国税部门还将推出哪些服务小微企业的具体措施呢?

嘉宾王农说: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满三秦”行动,围绕“公开、增效、提速、减负”的目标,打连发、呈递进地推出系列服务措施,让服务春风常吹、常绿。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今年3月16号,我局联合地税局公开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监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变相审批反弹,推进税收审批结果公开,有效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权益。 二是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今年全系统的“一号督查”事项,对落实政策中出现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以内部绩效考核推进优惠政策落实。 三是完善征纳沟通渠道。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政策咨询台,实行“首问责任制”,主动接受和处理企业咨询。同时加强“12366”服务热线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咨询辅导力度,完善网站功能,让纳税人在遇到困难时能迅速联系到国税机关,并及时解决。

嘉宾王农说: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满三秦”行动,围绕“公开、增效、提速、减负”的目标,打连发、呈递进地推出系列服务措施,让服务春风常吹、常绿。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今年3月16号,我局联合地税局公开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监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变相审批反弹,推进税收审批结果公开,有效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权益。 二是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今年全系统的“一号督查”事项,对落实政策中出现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以内部绩效考核推进优惠政策落实。 三是完善征纳沟通渠道。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政策咨询台,实行“首问责任制”,主动接受和处理企业咨询。同时加强“12366”服务热线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咨询辅导力度,完善网站功能,让纳税人在遇到困难时能迅速联系到国税机关,并及时解决。

主持人说:那么为了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咱们国税部门如何及时的处理纳税人的诉求?

嘉宾王农说:这个为了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这项工作,并于接收当日进行转办,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主持人说:今天非常感谢王总来我们“在线直播”的节目当中,给大家耐心的、细致的来解读这些政策和法规,也把一些案例给分析了一下,我想很多网友听的很清楚,对于我这个外行来说,争取有时间多关注咱们国税方面的相关知识,也使我自己得到一个解读,省国税局还有一个“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所以大家在听到好多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那么再次感谢王总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以后有机会再来做客。

嘉宾王农说:同时在这,也感谢各位网友,多年以来对我们国税部门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各位网友及时对我们国税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说: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再见!

嘉宾王农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