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2A95
来信时间:
2017-04-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医院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信件内容:
我爱人在杨凌示范区医院(荆娟,内分泌科)上班,因个人身体原因,于2017年4月初向医院提出离职申请。按照规定已告知医院医务科,院办等部门,但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医务科,院办以各种理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违背《劳动法》的离职规定,请协助办理离职,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4-25
回复单位:
大数据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请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电话870337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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