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薛**
信件编码:
7556
来信时间:
2016-08-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凌示范区有没有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例
信件内容:
杨凌示范区有没有出来具体的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例来指导公益性岗位薪资水平的确立?同时,根据《劳动法》所确定的相关权益,在杨凌示范区是否同样适用(虽然《劳动法》全国通用)。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8-31
回复单位:
大数据局
回复内容:
您好,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不适应《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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