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村**
信件编码:
B8E1
来信时间:
2016-06-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一头沉”的咨询
信件内容:
我咨询两个问题: 一、“一头沉”非农户籍人员是否指,户籍不在村,且以退休,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的人员?那么如果退休了,户籍转农村了,且在城镇无住房,是否应该分房? 二、对于刚考上事业单位的年轻同志,目前无住房,在农村居住,且户籍一直在农村,从未转出,且有宅基地,是否可享受分房政策。如果不可享受拆迁安置政策,请问让这些年轻同志住在什么地方,本来还可在家居住,现在拆迁了,他们什么都没有了,且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如果依次理由为借口不予分房,是否意味着在杨凌区厂子上班的有住房公积金的都不能分房。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7-07
回复单位:
房征办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办做如下回复:

一、关于“一头沉”非农户籍人员的安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另一方在农村生活的;

2、在外工作一方没有购买政府保障房的。

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安置

其本人在村内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可安置一套住房。

目前政策还在试行阶段,感谢您对城改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群众的合理化建议我办将积极吸收并融入安置政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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