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汪**
信件编码:
F92A
来信时间:
2016-08-1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申请2016公益性岗位政府信息公开
信件内容:
申请截至到2016年8月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信息公开,具体为; 截至2016年8月, 1;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有多少? 2;具体分布那些单位? 3;共支出多少? 4;2016年全年杨凌公益性岗位计划?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8-12
回复单位:
大数据局
回复内容:

您好,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示范区本级和杨陵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当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不得超过当地城镇人口的1%,杨陵地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总数应控制在1200人以下。目前,示范区本级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公安辅警和交警协警,还有少量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人员,杨陵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大部分为保洁员和治安联防员,还有少量的机关后勤保障人员,全区从业人数已达到控制限额。2016年示范区本级无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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