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村**
信件编码:
20FB
来信时间:
2016-07-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资讯:西桥村拆迁问题资讯
信件内容:
目前西桥村东户居民正在拆迁,我有以下为咨询
1.西桥村东拆迁测量房屋是在2013年,假如2015年我家闺女出嫁,是否应该按照测量核算的人口将闺女列为分房人口。《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规定,人口应以测量房屋之日人口为基准。
2.房屋三层内部装饰,地板砖,门等物品是否应该测量核算。
3.测量人口时老人在世,目前离世,是否应该参与分房。
4.闺女没出嫁,是否应该分房。
请领导一一具体回答。目前村子未张贴任何文件,我们村民也无知,不知道到底我示范区文件是如何规定的,您解答后,我也可以在村子宣传,让百姓早日住进安置房。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8-01
回复单位:
房征办
回复内容:
您好,就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办答复如下:
1. 该户在评估丈量、人口登记时在册的农业人口(不含出嫁未迁户籍,死亡未销户的人员),在该户安置房分配时予以安置。
2. 新建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房屋按综合价(含装修及附属设施在内)200元/㎡予以补偿。
3. 原建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房屋按综合价(含装修及附属设施在内)300元/㎡予以补偿。
感谢您的关注,希望您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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