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魏**
信件编码:
74F9
来信时间:
2016-08-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2016产假
信件内容:
我爱人在杨凌示范区医院上班,是护士,马上要生了,陕西省2016年5月26日发布了最新的计生条例,增加了产假,他们单位目前还是按照原计生条例产假标准执行,不按照最近标准执行。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0-17
回复单位:
示范区医院
回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网上投诉的问题。经我院核查,反馈如下: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5月26日颁布。9月5日,我院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通过了我院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严格按新《条例》执行。对5月26日以前夫妻按原《条例》已休完产假和护理假的不再补休;对5月26日以后,未休完产假和护理假的,按新《条例》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天数顺延休假。 目前执行情况:对于5月26日未休完产假的26人结合科室工作安排进行补休假;5月26日至今,我院共有32名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按新《条例》休了产假,3名男职工申请休了陪产假。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