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韩**
信件编码:
605E
来信时间:
2016-08-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南庄拆迁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1南庄村拆迁有何依据。 2.要拆迁不能政府一张公告,农民就要搬迁吧,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合理吗? 3.用2011年的补偿方案补偿合适吗?杨凌这几年的农民生活水平没有增长吗?(示范区2011年发公告说补偿方案有效期到2016年5月1日) 恳请领导体察民情,杨凌农民愿意搬迁吗,不愿意的,越搬越穷。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8-30
回复单位:
房征办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经过认真查看,我办对您所提出的疑问做出如下答复:

    1、南庄村搬迁是依据《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搬迁改造规划》实施方案中的规划范围逐步实施的。一共十六个行政村,其中包含南庄村。今年随着华电项目投入运营,按照环保要求及群众诉求,对冷却塔周围500范围内居民进行搬迁。

    2、搬迁工作实施是按照规划及群众诉求对环境的要求提高而制定的,各镇办在实施方案前已深入各村组调研并听取村民代表等意见后,发布搬迁公告。

    3、杨凌示范区补偿安置办法在2016年6月有效期已到,为此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总结老政策的不足,及时出台了新的补偿安置办法,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利益,不存在用2011年补偿方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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