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咨**
信件编码:
3FC7
来信时间:
2016-05-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产假
信件内容:

请问现在企业职工产假多少天?二胎和一胎有什么差别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6-02
回复单位:
大数据局
回复内容: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假期,可以休13天婚假,产假在原有法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了6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还可再增加10天产假。  照此计算,参加了孕检的女职工如果其顺产一孩,可休产假天数为98天+70天共计168天产假,如果为剖宫产一孩,则再增加15天,一共可休183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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