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周**
信件编码:
8527
来信时间:
2018-06-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延安办理的社保卡能不能在杨凌使用?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刚到杨凌工作的毕业生,四年前我在延安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没有经过任何我的同意,私自给我办理了社保卡,导致前段时间单位给我办理的时候无法办理,最后经过查询才发现早在2015年,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延安市农业银行给我办理了社保卡并于2017年才发放给学校,我想咨询,以后我都在杨凌工作,那么,这张延安市人社局发放的编号开头为SNJ的社保卡能否在杨凌使用?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6-06
回复单位:
大数据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到,据我们了解:1、在陕西省内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发放的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唯一性。2、社保卡将全省范围内的社保信息都写在此卡中。3、你在延安参保这张卡在延安使用记录的延安社保信息,在杨凌参保时使用此卡记录的是杨凌的参保信息。4、此卡没有任何冲突,在杨凌能正常使用。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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