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郭**
信件编码:
GPPS190517SFE1
来信时间:
2019-05-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少退装修押金问题
信件内容:
人才公寓装修时收取1500元的装修押金,退押金时说因为改地暖要少退500元,问原因物业回答不出来。说是改变房屋的结构。感觉想是罚款,但物业没有这个权利吧。如果出问题还是住户自己承担全责。这个可以理解。但给的电脑收据是退了1500元,然后又给个五百的收据。这样合理吗?而且这部分钱的用途也不明。如果投诉应该向哪里投诉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5-21
回复单位:
城投公司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住户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中,签订《业主手册》。其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第三章第6条,不得擅自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如若改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三十八条中,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财务管理要求收支两条线,需要退还全额装修押金,再开票收取其他费用。

四、您在拆改暖气管道过程中,改变供暖性能,原设计是暖气片方式,改为地暖改变供暖循环程序,增加建筑垃圾。

如对以上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小区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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