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谢谢您能看到我写的这一封信,本人非杨凌本地人,2018在人才公寓买的房子,当时买的时候说是政府的开发商政府的物业,后期房子有什么问题处理都很方便。但,自2018下半年收房时发现卧室墙面有渗水情况(不仅仅是我一家),物业协调小一年总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才给从里面修补一下,但是前段时间下雨发现还是存在渗水情况,去人才物业,工程部主管说不管。老百姓买个房子不容易,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让住房得到保障,那我想咨询政府老百姓的权益怎么才能得到保证,渗水问题可大可小,小到个人权益,大到人身安全、房屋质量!我个人权益是小,但政府的公信力、威望何在?不能打这政府的下属企业就不把老百姓的事当事,不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房子的问题应该找谁去解决?每个人都说自己管不了,这是不是要业主自己掏钱买房后,就自认倒霉?那政府下属的开发商和物业就负责收房款和物业费就完成自己的工作了吗?期待各位领导的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目前物业公司已联系施工队,并已对墙面渗水问题进行了维修处理,维修结果有待下雨天气后继续观察。物业公司对个别员工因业主情绪激动而言词不严谨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后续如有其他问题可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