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马**
信件编码:
GPPS190702S07Q
来信时间:
2019-07-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东辉驾校夜间练车扰民问题
信件内容:
关于东辉驾校在靖杨果蔬市场南门门面房开办科目三训练场的问题:1、训练场地未设立学员休息区及各种警示标志(场地设计不合理不符合《机动车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的国家标准),造成学员没有固定等待区和休息区、在路边绿化带树下停留乘凉、破坏市政绿化,市场门口进出车辆较多,安全隐患大。2、占用他人门面房前公共区域且态度蛮横不允许他人使用。3、夜间不间断练车、深夜扰民,并滋生社会无资质车辆进行学员加练、安全隐患大。以上问题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均未得到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7-04
回复单位:
杨陵区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车管所、区交通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科目三考场室内设置有学员候考区,并要求待考试学员统一在候考区等待考试,考试路线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警示标志标线。

  您反映的第二个问题,运输管理所已要求东辉驾校加强管理,提高教练员素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经营。

  您反映的第三个问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第39条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管理所责令东辉驾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并要求全区其它驾校引以为戒。若有违反,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第91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区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前期已与交警、路政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反规定培训的教练车1辆、查扣“黑教练车”4辆,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交警杨陵大队园区中队也不间断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但是,违规违法从事驾培的行为没有得到彻底根治。

  下一步,区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将进一步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联动机制,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方法,严厉打击夜间练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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