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GPPS20220323MMWA
来信时间:
2022-03-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独生子女费
信件内容:
请问杨凌的独生子女费每月多钱 是由哪里发放呢?孩子都10岁了 从来没见过这笔钱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3-24
回复单位:
杨陵区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九条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2.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满意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