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付**
信件编码:
GPPS20220613FA7M
来信时间:
2022-06-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技能提升补贴发放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1年4月参加考试,同年七月取得药学专业中级职称,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至今未发放。全省其他地区都正常发放,唯独杨凌地区拖欠至今,望解释。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6-17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1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助,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认定日期在2020年内的,申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底。您所取得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认定日期在2021年内,因此不符合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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