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GPPS20230402OV86
来信时间:
2023-04-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凌本地是否可以办理房屋带押过户
信件内容:
杨凌本地是否可以办理房屋带押过户?如若可以办理,应去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4-06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文件,《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目前,就房屋带押过户工作,我局正在联系对接区内金融机构,研究相关办理模式和具体措施,待具体办理措施完善出台后,将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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