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GPPS20240101JSDR
来信时间:
2024-01-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关于绿地三期交房收取垃圾费是否合理
信件内容:

本人绿地三期1标段业主,房屋建筑面积116.02平米,在交房时上海合创嘉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已收取每平米3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共计348.06元。室内需要拆除原有飘窗板(平面厚度6厘米,立面厚度12厘米)3.53平米,拆除阳台原有保温层(厚度2-3厘米)14.65平米,拆除卫生间墙、卧室墙(厚度15厘米)2.68平米,拆除这部分物业单独再收取每平米30元垃圾清运费,共计626.1元,此收费是否合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1-05
回复单位:
区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杨管发改发(2020)6号杨凌示范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5条:除物业费、停车费外的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25条: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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