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507HOUT
来信时间:
2024-05-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秦琪佳苑无法办理房产证
信件内容:

杨陵秦琪佳苑于2022年5月1日交房,时至今日还无法办理房产证,多次寻找物业也不给业主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5-09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经调查核实,目前该小区开发商未向我中心递交该处不动产的首次登记资料,故暂时无法为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首次登记时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税费缴纳凭证等登记资料。 下一步,待该幢房屋登记首次资料提交齐全后,我中心将按规定时限尽快为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办结后,双方当事人即可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提交资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4.不动产销售发票、税费缴纳凭证;5.法律法规要求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违约条款,建议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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