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GPPS20240619CGDO
来信时间:
2024-06-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补贴准备的东西!
信件内容:

人社局:        您好,请问获得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补贴,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准备那些东西,在哪里申请呢?补贴多少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6-20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补贴问题,具体答复如下:

初级会计证书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2号)规定,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政策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4日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1号)文件明确规定,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到期后,职业资格证书不再纳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如有疑问可致电029-87032991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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