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GPPS20250120WUPP
来信时间:
2025-0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会考/中考户籍咨询
信件内容:

本人为学生家长,孩子从幼儿园至今一直在杨凌上学,且房产在杨凌,但孩子户籍是非杨凌。2023届外地的中学生今年会考,请问明年中考是否需要将户口转到杨凌来才能参加考试?期待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1-21
回复单位:
教育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就以上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2025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初中阶段学籍在我区,且在陕西省连续户籍满2年。

(2)无我区初中学籍,但户籍在我区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我区。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外省来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2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2年且持证期间在我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4)截至2025年8月31日,从外省将户籍迁入我区的初中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2年;在户口迁入我区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区居住证,期间在我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2年。

(5)在我区初中学校毕业且在我区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我区户籍的学生,或我区户籍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我区的学生。

2026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初中阶段学籍在我区,且在陕西省连续户籍满3年。

(2)无我区初中学籍,但户籍在我区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我区。

(3)截至2026年8月31日,外省来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我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4)截至2026年8月31日,从外省将户籍迁入我区的初中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3年;在户口迁入我区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区居住证,期间在我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5)在我区初中学校毕业且在我区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我区户籍的学生,或我区户籍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我区的学生。

2027年及以后,截至2027年8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3年,且在我区连续户籍(学生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满3年。

(2)无我区初中学籍,但户籍在我区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我区。

(3)外省来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及省内非我区户籍在我区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我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4)从外省及省内非我区将户籍迁入我区的初中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初中阶段在我区连续学籍满3年;在户口迁入我区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区居住证,期间在我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5)在我区初中学校毕业且在我区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我区户籍的学生,或我区户籍且初次户籍登记地为我区的学生。

以上是我区从2025年开始参加中考的具体要求,请家长根据文件要求参照办理。感谢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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