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以来,全省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3万多个,惠及970多万名群众
■ 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2015年底的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4827元
■ 全省已脱贫的459.79万人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有104.93万人
■ 截至2020年底,我省建成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5万个
10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了全省民政领域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民政事业经费652.91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3万多个,惠及970多万名群众,有力服务了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对标补短、应兜尽兜,守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党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我省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2015年底的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4827元,增长93.08%,稳定高于扶贫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省已脱贫的459.79万人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有104.93万人,占22.82%;9.28万名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有5.55万人,占59.86%。
主动担当、精准发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探索构建“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立足于梯度救助,构建起低保、特困群体和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遭遇突发情形的困难群众三层“救助圈”,建立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格局;立足于“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镇(街道),目前全省已有744个镇(街道)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立足于便民利民,开通上线民政“e救助”,实现救助业务“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困难群众“少奔波”。
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我省坚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作用,推广西安市“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千阳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旬阳县“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等社区治理经验,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无缝对接,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在做优基本养老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我省建成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5万个,其中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86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8万个,初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省建立起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加快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方面,我省持续推进殡葬、婚俗习俗改革。咸阳市和大荔县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区,宝鸡市金台区被确定为全国婚俗改革首批试验区。我省不断加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力度,全省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全程电子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