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省教育厅发布《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确保2023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大局稳定。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省教育厅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全省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
各高校要以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深化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深入开展促就业系列活动,强化校园就业市场建设,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促进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同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推动各类考试与就业有序衔接,大力挖掘国有企业招聘潜力,扎实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
《通知》要求,要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雨露计划”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按照“一类一册”“一人一档”“一生一策”要求,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
各高校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落实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要为准备创业的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为正在创业的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孵化、资金支持等服务,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各高校要建设高质量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就业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此外,要全面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