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社区服务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陈玮 发布时间:2023-03-13 11:06

“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治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政府工作报告里这些坚实有力的字句,描绘出新一年继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政府服务效能新提升的决心和信心。

如何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高效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此,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郭淑琴代表:

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机制

“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公安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法、新机制、新模式,推动警务跟着民意走、警察围着群众转。”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民警郭淑琴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社区资源力量,实现精准勤务、精准联防、精准管理。

郭淑琴建议,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机制,建立以公安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治安防控体系,发挥民警巡逻防控“领头羊”作用,充分调动社区网格员、综治队员、社会“红袖章”等群防群治力量,形成队员叠加的网格治理格局。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将公安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高洁委员:

加快业主自治组织全覆盖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表示,业主自治组织是进行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

“作为社会治理基本单元的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治发展是实践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迫切要求。”高洁建议,推进成立业主自治组织指导工作,加快推动业主自治组织全覆盖,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助推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杜海峰委员:

夯实市域治理的科技支撑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随着陕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类要素越来越向市域聚集,市域社会治理愈益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和基础性工程。”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杜海峰说,科学技术蓬勃发展,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机遇和新动能。

杜海峰建议,结合“大、智、移、云”新技术,夯实市域治理的科技支撑。进一步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和云计算等新技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与智能化的有机融合,提升智慧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快部门互通、条线贯通,打通数据壁垒,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提升大数据的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