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贺苗 发布时间:2024-08-09 09:2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这些重大决策为新时期、新需求、新技术背景下的高校发展建设指明了改革方向,提出了根本遵循。

全会要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高校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创新的应有之义,是落实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必然要求,更是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驱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流向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立足重大发展战略,激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新活力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当前,高校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阵地,其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是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弥补技术空白的有效途径,也是掌握市场动态需求、参与创新成果利益合理分配的主要方式。近年来,高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在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空间科学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这些成果一旦得到转化和应用,不仅可以填补技术空白,提升国家整体的技术水平,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高校还可以通过跨学科合作,产生创新思想和方法,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提供支持。在高校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和引导,推动高校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方面,要深化高校与产业的合作,将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另一方面,要鼓励高校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为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完善制度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体系是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的基石。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需要构建涵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和资金链的深度融合的系统性框架,以确保科技成果能够有效地从研发阶段过渡到实际的产业应用中。对于高校而言,为了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力度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高校立足实际情况,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体系。这包括分级授权的审批机制、科技成果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机制创新,以及科技成果内部发掘、市场需求导入、金融资本对接等内容,为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提供有力保障。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畅通了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然而,完善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系还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努力,这包括加强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合作机制,以及优化内部管理机制等。通过这些努力,高校可以更加有效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协同转化平台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科技体制改革也要敢于啃“硬骨头”,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当前,新修订的《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将“三项改革”纳入地方性法规的重要内容,成为源于陕西实际、能够复制推广、获得广泛认可的创新举措。“三项改革”有效畅通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路径,极大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和创业热情,推动了陕西省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形成,探索出了一条充分体现陕西科教优势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西北工业大学按照探索出的“转一批、扶一程、帮一把”的理念,扎实推进“三项改革”,贯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和平台三条链路的模式。“三项改革”通过畅通技术转移人才发展通道,实现了高校科研人员从“要我转”到“我要转”的转变,推动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高质量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通过与政府、企业或科研机构等外部创新主体长期稳定合作,分工合作开展科研攻关,促进学术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拓宽渠道,破解成果转化难题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极大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在具体转化过程中,结合相关实际经验案例,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联动。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加大协同力度,合理衔接和匹配相关理念、概念、流程等,挤压制度间的真空地带,增强制度的有效性。二是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围绕区域产业特色及创新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优化提升完善各类支持机构的服务功能,打造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与高水平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人才队伍,形成主体活跃、要素齐备、机制灵活的创新服务网络。三是加大政策资金引导力度。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中小型科技企业制定科学有效的扶持政策,弥补市场导向的不足,鼓励帮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自有基金,由政府联合高校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用于扶持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多方位、深层次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为成果转化难题提供实际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