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这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明确了路径。
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创新和产业的重要桥梁,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助力。如何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如何让科研与应用“一键相连”?陕西抓住关键环节,在加快试点探索、总结改革经验基础上,启动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制度改革、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探索出一条科技与经济发展结合、科技促进经济增长的“陕西路径”。
“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是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三项改革”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从操作层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陕西制定发布的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包括“先试用后付费”“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内容,构建起更完善的政策体系。
力促“转成功”“转得好”,多措并举打通科技成果走向市场的通道。陕西加快建立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成立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联盟和高校工作站,并积极探索“以演代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通过系列路演活动,搭建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促进“三项改革”成果转化落地,赋能产业发展。一批高校科研院所走出自己独特的成果转化之路,科教资源活力潜力加快释放,科技成果加速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为陕西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科技创新成果只有从科研院所走向企业、从实验室“跃上”生产线,才能实现创新价值,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随着“三项改革”若干措施相继落地、升级,惠企政策叠加效应显现,那些藏在“深闺”的科研成果必将更快走出实验室,更多走进企业生产线,更快更多转变为推进技术升级、产业转型、智能制造的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