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新时期,要从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科技领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是强化创新决策和研发投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开展自由探索。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应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探索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赢新模式,完善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优化完善国家科技投入总量、结构、配置,促进更多优质创新资源不断向科技领军企业汇聚,引导和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和前沿必争的重点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建立科技领军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以政策性开发银行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先行先试撬动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展。
二是强化科研组织和急难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核心种源等重点领域的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努力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筑牢科技创新根基和底座。围绕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制约瓶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推动建立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匹配市场动向的全球科研组织网络或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战略性、试验性的急难攻关项目,加快形成一批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全方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是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鼓励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全球化背景下的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围绕落实国家战略、解决关键核心难题,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概念验证平台、中试转化平台,提升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应用场景牵引作用,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靶向引进一流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做好新技术、新装备率先集成应用示范,加快优质成果产业化、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