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示范区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会议,安排示范区机构改革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等有关工作。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刘天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若干意见》。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省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真正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履职尽责相统一,与依法依规推动本职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条例》的组织实施,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到示范区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实现全覆盖;要从严从实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大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强化规矩意识贯彻执行《条例》,严督实考,全方位推动示范区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