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等各项工作,近日,示范区出台《关于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19年年底,实现全区2.95万辆ETC用户车载ETC安装率达到100%。《通知》的出台,对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经济、环保的出行需求,实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知》提出,至2019年底,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ETC安装,安装率达到100%;自2019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由相关银行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及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集中统一安装ETC,2019年年底前安装率达到100%。
在推广方式上,《通知》指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各方资源,条块结合,提高ETC用户数量。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由相关银行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及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集中统一安装ETC;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在车辆年检、驾驶证年检、换证、违章处理等环节引导社会车辆进行ETC安装;各发行银行负责落实各网点工作人员、简化办事流程,全面开发线上APP网上办理、移动便携办理业务,一对一对接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上门服务、全天候服务。(ETC车载装置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机构免费更换;人为损坏的,按采购成本收取费用。)
《通知》要求,要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行业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解读ETC车载装置(OBU)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进社区入乡村宣传ETC车载装置安装的政策措施、安装网点、途径等,深入汽车维修检测机构、驾培机构、物流场站、旅游景区、医院等涉车集中场所做好政策及推广应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