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1 21:51

近日,杨凌示范区纪工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大寨街道黎陈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新昌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

经查,2008年至2016年5月,张新昌在向群众发放该村土地流转地租款时,采取虚列地亩的方式,个人多领取土地流转租金1.1万元;向30户村民少发放土地流转地租款共计1.59万元,侵害了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2019年7月,张新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二、大寨街道西小寨村报账员撒新全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

2015年12月,大寨街道西小寨村报账员撒新全,利用职务之便,以重复报账的手段套取并侵占村集体用工资金1600元,损害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撒新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三、五泉镇夹道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增宽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经查,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在五泉镇夹道村新分支户进镇安置分房工作中,五泉镇夹道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增宽通过向其他村组干部打招呼的方式,利用职权违规将不符合进镇安置条件的佘某荣纳入进镇安置分房名单,导致佘某荣违规获得113㎡和78㎡两套安置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刘增宽还存在为群众办理户口时收受群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9年8月,刘增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