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是首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全国唯一的农业自贸片区,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全面落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探索人文交流新模式等特色试点任务,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紧盯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创新,积极推进探索形成一批市场主体受益面广、实操性、参考性强,并具有系统集成性特点的经验和做法,为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目标,聚焦五个重点、实现四个转变先行先试、锐意创新,率先在全省整体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新进展、新变化、新成效
突出“书记抓”,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推进农村产改的重要基础。杨凌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分别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四级书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领导包抓村组制度,成立了5个工作指导组,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为推进农村产改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突出“建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农村产改的重要支撑。从2017年农村产改工作开展伊始,把“建制度”作为促进农村产改的首要工作,逐步建立了“1+5+X”农村产改制度体系。(即:1,就是出台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5,就是制定了《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指导性文件;X,就是配套出台了若干办法细则。)2019年相继出台了《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一开始就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突出“晒清单”,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推进农村产改的有效途径。把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第一标准,在组建产改班子、制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认定、折股量化、组建经济组织、确定发展项目、明确分红份额等主要环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意见,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三榜公示”,让产改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突出“农民办”,坚持把尊重群众意愿作为推进农村产改的有力保障。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及时把村产改领导小组、群众代表会组织起来,让他们议事、定事。在制定成员认定和折股量化方案时,召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一起研究、共同决策。印发《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将产改的意义、村上工作安排、成员认定基准日等重要事项清清楚楚告知全体村民,让群众心里明明白白。
突出“快发展”,坚持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农村产改的关键措施。保障政府财政资金。连续三年列支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国家农业产业园项目收益金325万元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200万元,支持24个村发展集体经济。整合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项目资金,完善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探索经济发展途径。支持王上村开展承包地经营权入股集体经营模式试点,崔西沟开展农户闲置和划而未建宅基地开发利用试点,下代组开展集体房产租赁提高经营性资产收益试点,田西村开展集体预留土地集体开发模式试点,梁氏窑社区开展农户宅基地和住房改造集体统一经营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实现全区8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全覆盖;60个村明确了经营模式完成土地勘界、土地入股、资金筹措等工作;42个村已开始动工建设。
集体资产管理从“松散化”实现了向 “规范化”转变。一是通过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底子。全区核查登记造册资源性资产8.684万亩,经营性资产现值9970.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现值12302万元。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强化资产管理。制定了《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管理等制度,开展“政经分离”试点。三是通过建立平台,推行信息化管理。杨陵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集体成员身份从“模糊化”实现了向“明晰化”转变。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全区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26029个。二是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坚持集体资产权属归类,指导村、组(社区)组建经济股份合作社81个,2019年1月全省第一批集中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仪式在杨凌举行。三是农民股份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指导各村制定折股量化办法,合理设置股权种类,对经营性资产全部量化到人,全区30808户的《成员资格证书》和《股权证书》已全部发放。
集体经济组织从“虚置化”实现了向“实体化”转变。一是全面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资格。全区81个经济股份合作社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在区内商业银行完成开户、税务登记等工作,市场主体地位得到确立。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得到维护。积极稳妥推进“政经分离”,在10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由村委会代管向经济股份合作社移交试点,目前移交工作已全面开展。三是农村产权交易和流转进一步规范。在细化流转交易流程、明确流转交易程序的同时,加快杨凌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集体经济发展从“单一化”实现了向“多元化”转变。一是单一租赁变为集体经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发展思路,将土地流转变为承包经营权入股开发和集体经营,发展“隔壁老杨”猕猴桃种植,收益的60%归入股农户、20%成员分红、20%集体预留。二是单一种植变为三产融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预留地或在农户承包地入股土地上发展“田薯叔”、“炊兮”等集种植、观光、餐饮、研学等为一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是单一发展变为联合发展。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将邻近村(组)土地、资金整合起来,组建股份制公司,集中连片发展金银花和经济苗木等产业。
下一步,杨凌将继续从以下各方面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扎实完成国家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杨凌示范区整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认定、折股量化、登记赋码换证、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实行区级领导包抓制度,实现68个村(社区)全覆盖。完善提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水平,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促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流畅运行,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的问题。确保到2019年10月全面完成国家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全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快资源变资产,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参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新途径。推进资金变股金,将财政资金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股金、财政扶贫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促进农民变股东,采取土地股份制合作、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制合作、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
◆总结提炼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和模式。不断总结和完善村组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度挖掘特色和亮点,形成一批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培育和建立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总结提炼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于具备推广条件的成熟经验,尽快制定推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