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省“六稳”“六保”相关要求,支持企业通过提高创新能力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份,杨凌示范区启动开展了2020年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征集认定工作。
经前期广泛宣传、形式审查、征信和税收情况核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近日,评审结果出炉,认定陕西大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美畅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得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杨凌瑞沃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陕西天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杨凌馥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凌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杨凌瑞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杨凌示范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为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杨凌示范区高度重视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先后出台了《杨凌示范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措施》、《关于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三个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2019-2021 年)》等一系列涉及科技型企业培育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示范区高企-国家高企-小巨人企业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
同时,主动梳理示范区规上工业企业专利情况,列出满足高企认定知识产权条件的企业清单,加强工作针对性,将满足高企基本专利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企培育库,通过强化政策培训宣传和申报服务,积极落实高企所得税政策和奖补政策,多措并举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截止目前,示范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突破30家达到34家,较上年增长36%,示范区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8家,较去年增长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