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杨陵区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同志在杨凌调研时指出的“杨凌体量较小,要‘小而有为’,在高质量推进村级巡察工作上为全省做出示范”的要求,科学谋划,创新思路,围绕“三个聚焦”,积极探索推行“12345”村级巡察工作模式,稳步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截至目前,共完成了57个村(社区)的巡察任务,覆盖率达76%,其中村党组织巡察实现全覆盖。
制定一个巡察规范
区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统筹谋划将75个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推进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的意见,明确村级巡察监督内容、方式、成果运用等工作规范,为实施村(社区)巡察提供制度遵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实施责任,同步印发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巡察计划,细化村(社区)巡察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延伸巡察有序推进。
突出两个工作重点
一是整合监督力量,解决“谁来巡”的问题。区委制定出台选派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实践锻炼的意见,选派新任科级干部、后备年轻干部参加对村巡察工作。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相融合,领导小组印发协作配合意见,确定了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等参与巡察监督的工作清单;拟定融合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意见,把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纳入区委巡察组,同向发力,共同监督;整合监督力量,从区、镇(街道)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农业、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35人充实巡察人才库,有效地解决了“谁来巡”和巡察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二是细化监督内容,解决“巡什么”的问题。围绕“三个聚焦”,制定了村(社区)巡察监督工作清单,细化了落实三大攻坚战、小微权力运行、引领村级发展等20个方面共100个问题表现形式清单,使巡察监督内容精准化、具体化,解决了“巡什么”问题。
运用三类工作方法
一是因村分类施策法。实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村(社区)地域、人口面积、党组织设置、经济基础、信访反映等因素,将全区75个村(社区)分为经济富裕村、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涉农社区和城市社区五大类,经济富裕村突出“三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经济薄弱村突出精准脱贫、农村低保等问题;软弱涣散村突出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涉农社区聚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城市社区突出社区党建、服务管理、组织群众等方面问题。
二是灵活组织形式优选法。结合村(社区)实际,进行了“巡镇带村”“直接巡村”“小微权力运行”专项巡察等形式的探索。对经济体量大、党组织软弱涣散、信访问题突出、腐败问题多发的村(社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巡、直接巡;对于问题较少的村(社区),采取“1拖N”延伸巡察,通过快巡快办,有效精准发现问题。
三是巡察宣传引导法。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提升巡察质量的关键因素。拓宽宣传渠道,在《杨凌时讯》、政府网站、村部、广场、十字路口等发布张贴巡察公告,利用党员干部微信群、QQ群,民俗集会等了解社情民意,印制《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村级党组织巡察调查问卷》等逐村入户发放、调查,开启“大喇叭”、走访“小人物”,提高群众知晓率。巡察期间,进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坚持边巡边改、立巡立改,针对村级饮水安全、环境整治、危房改造、污水乱流等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推动解决杜寨村委会委员补选、工商局家属院水管破裂、陵湾村精准帮扶户危房等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抓好四个巡察环节
坚持简便、高效、实用原则,将巡察环节简化为4个环节,提升巡察效率。进驻动员会环节,采用“一组一会”的形式,统一村级参会人员,多个村集中召开一次动员会议,通报村级巡察对象、监督内容、工作安排和巡察要求,同步设置联系信箱,张贴巡察公告,公开信访举报渠道,逐村架起“探照灯”。
汇报谈话环节,汇报会、座谈会二会合一,会前“备好功课”,会中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会后直接开展个别谈话。个别谈话将贫困低保户、危房改造户、信访老户、老党员、老干部等五类人群列入重点访谈对象。谈话时与群众拉家常,面对面谈群众闹心烦心事,一对一受理问题反映,对照村党组织工作“盘点清仓”。
查找比对环节,明查资料和实地暗访相结合,开展“四查一访”,查政策落实、基层党建、村居财务、信访问题,比对村上工作实地核查,重点关注查找饮水安全、卫生改厕、天然气安装、幸福院财务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经研判核实,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随后督查督办。精准报告环节,巡察报告采用了“一村一报告”、“一组一报告,一村一清单”两种模式。巡察以来共形成3份独立巡察报告、3份综合巡察报告和36份问题清单。对所巡察村(社区)存在共性问题进行横向梳理归纳,写入报告主要问题部分,个性问题纵向核查了解、认真研判分析,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列为移交问题线索或所属村问题清单中,提升问题精准性。
构建“五方”责任体系
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是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杨陵区通过构建“五方”责任(即镇办主体责任、村(社区)直接责任、职能部门协管责任、纪委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督考审计责任)体系,来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各镇(办)党(工)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督导组,指导督查各村(社区)开展整改,开好组织生活会。党(工)委书记逐一与被巡察村党组织负责人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与所联系村“两委”班子共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及时召开党员会、专题会议和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明确工作责任;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协管责任,按照巡察建议函,牵头抓好行业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协同解决幸福院管理、“三资管理”、卫生改厕等共性问题。纪委和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推行巡察整改方案联审、整改进展联合督查、整改期满持续跟进的闭环监督模式,围绕巡察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先后开展了农村侵占集体资产、村(社区)“一肩挑”、“小微权力运行”等专项治理,起到了“抓一点、带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了巡察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党建、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强基固本作用。同时,通过区级网站发布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报稿形式,公开各村(社区)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级督查考核审计部门协同履行督查考核审计责任,区督查部门对区相关职能部门协管的整改任务进行定期督查,督任务,查进度,发通报;考核部门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审计部门协调指导镇(办)对离任干部进行离任审计,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