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集中暴发,加之春节临近,人流物流增加,为加强疫情防控,切实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及报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1月18日,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工作推进会,对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四类药品登记及报送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守好疫情防控重点药品销售监测“前哨”关,坚决把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抓实抓细。要严格执行、如实登记,确定专人进行汇总,确保售出的每一种四类药品信息内容登记真实完整并及时上报。
同时,要持续加大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上报、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如实登记上报的药品零售企业,将按照省、示范区疫情防控办统一要求,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