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紧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大机遇,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在重点任务部分,《实施意见》提出,全省高新区要充分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联合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关中先进制造、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发展等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共同打造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杨凌示范区聚焦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等产业,建设具有国家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城。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市(区)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高新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00家。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到2035年,西安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以西安高新区为龙头的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培育10个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建设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及创新型特色园区,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高新区在全省创新发展中的首位度。要强化考核评价,持续优化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建立高新区发展评价排行榜,同时,鼓励各市(区)探索促进高新区发展差异化考核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