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黄思光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上,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汇报了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填埋场运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建筑工地扬尘及PM10治理、建筑垃圾处理和有关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会议强调,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时刻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强化主责主业担当,以精致、极致的工作标准,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凝心聚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示范区在更高层面履行国家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要认真做好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狠下功夫,立行立改,以动真碰硬的态度和行动限期完成整改。要聚焦信访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再上台阶,为十四运会举办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行动迟缓、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责任部门要严肃追责。要高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考核评价,依法监督问责,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党工委委员、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宝平,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田晓炜,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陈辉以及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示范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