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努力推进杨凌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近日,杨凌示范区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从加强工业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秋冬季清洁取暖和生物质禁燃、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源污染综合整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等5个方面,制定15项严格细化的治理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
《行动方案》明确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2021年10 月1 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杨凌示范区细颗粒(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为67.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为13天。
《行动方案》指出,杨凌在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过程中,要着力抓好“15项重点攻坚任务”。
1.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加大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力度,严格落实杨凌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准入政策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入区,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项目和化工园区,巩固好产业结构转型成果。
2. 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加大工业企业执法力度,对区内热电企业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主要针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数据传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大宗物料运输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热电公司提高“公转铁”比例,2021年12月底以前,铁路运输量达到90%以上。
3. 扎实推进 VOCs 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生物制药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抽测工作。
4.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以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回头看”,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的原则,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5. 巩固锅炉综合整治成效。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区内燃煤、燃气锅炉进行再摸排、再排查,按照“发现一台、整治一台”原则,每季度开展“回头看”,巩固锅炉整治成效。
6. 持续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查缺补漏,加强监督检查,引导群众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取暖,严防散煤复烧和生物质取暖反弹。采暖季期间,要对农业大棚加热、烟叶烘干、粮食烘干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能源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巩固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成果。
7.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要加强与武功、周至、扶风、眉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共同降低生物质燃烧等大气污染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8. 严防秸秆垃圾焚烧。通过烟火高空瞭望和气溶胶雷达实时监控,落实网格员第一时间查办和责任逐级落实等方式,全面管控好生物质禁燃工作。出台《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形成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卫星遥感、执法监管等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数为零。积极策划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秸秆等农牧废弃物综合利用;引导群众实施秸秆还田,从源头减少焚烧行为,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还田利用率达到 70%以上。
9. 加强散煤管控。开展散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每月不少于2 次,严防散煤流入,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使用。
10. 联合开展机动车污染排放抽测抽检。积极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同时,加大冬防期间柴油货车路查路检力度,加强在用车辆执法监管、加大国六在用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排查力度。
11.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成12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监测工作,对使用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工地进行通报,责令建设领域各参建单位严禁使用不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12. 强化油品品质监管。对区内7个加油站点油品(尿素)进行抽测,建立打击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非标油品专项整治行动,对油品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
13.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秋冬季大整顿,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扬尘监控仪、工地道路微站等信息化监测平台,对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实时监控。对首次检查发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令迅速整改;对再次发现的,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最高行政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14. 加大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加大主要道路渣土车运输监管,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确保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洗频次,从源头上降低道路扬尘。同时,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加大扬尘防控工作通报考核力度,确保全区降尘量控制在7吨/月·平方公里。
15. 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完善秋冬季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适时启动、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要求,督促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落实减排措施,并做好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前后社会和工业企业用电量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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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推进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行动方案》还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能源供给保障,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督察考核问责,充分发挥大气信息化指挥中心作用,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