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台支持建筑业稳投资促增长若干措施,从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等多个方面,以真金白银的硬举措,稳投资、促增长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措施明确提出,对区内在库成长性较好的建筑企业,2022年实现同比增长,且一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1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3万元;二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2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5万元;三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5万元;四季度累计完成合同额达5亿元及以上,奖励企业8万元。
同时,对在库中小建筑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合同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奖励企业3万元;对首次入统且资质达到乙级及以上,当年完成合同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奖励3万元;当年完成合同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奖励5万元。
针对在示范区设立总部的区外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企业,支持措施也提出,对首次入统且当年累计完成合同额达2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奖励20万元,同时享受示范区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支持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有效,支持政策分别按照季度和年度确定的企业范围予以实施,季度与年度奖励支持措施不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