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4日获悉:日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10家单位印发《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快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着力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要求,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省“小升规”企业发展工作;分层分级压实责任,围绕年度“小升规”目标,明确市(区)发展主体责任,根据各地经济体量和发展实际,按照新增和净增分解“小升规”任务,压实各级目标责任。
加大“小升规”奖励力度。自2023年起,首次入规纳统的工业企业,按净增加量每户50万元的标准对各市(区)给予奖励,资金从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并鼓励各市(区)、县(区)配套奖励。
支持“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小升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参与产业链协作;做好新建企业的入规纳统工作,探索建立公平税负环境,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小升规”申报服务引导,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并强化工作督导考核。
据介绍,省工信厅对接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科技等部门,以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筛选拟培育名单,分解下发各市(区)。各市(区)将符合产业方向、成长较好、创新性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规下工业企业,确定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大对库内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专项资金申报优先推荐库内企业。全省各级工信、统计、税务、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库内企业的专项培训,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处负责人张勇表示,当前,我省小微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一批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势在必行。我省印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若干措施,将对全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