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金融作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大多数民营企业防风险意识较强,注重自我积累,稳健发展,能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但仍有部分企业在债务结构、举债手段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主要表现为短贷长投,贷款期限与项目投资周期不匹配;银行对民营企业抽贷、压贷、惜贷现象依然存在,易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业务关联性高的民营企业相互担保现象普遍,履行担保责任引发交叉违约风险;舆情给企业带来运营负担;决策失误、盲目扩张带来经营风险。为此,建议:
民营企业应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民营企业应立足自身,苦练内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主动去杠杆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做好做强主业,及时处置非主业资产,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负债率和经营风险。举债企业应对自身负债能力和未来前景有充分评估,合理规划公司资金需求量,寻求最佳融资方案。在企业内部,应准确定位,加大创新力度,通过产业升级,走集约化经营道路,突出自身优势和产品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主动缓解债务压力。
健全穿透式金融监管机制。民营企业内部应设立融资监管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部门,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定期会商研究企业融资、债务风险形势,制定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健全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政府、金融机构、商(协)会组织等应加强协同共治,全方位了解掌握民营企业融资和债务情况。
建立民营企业舆情应对机制。探索建立针对企业的舆情监测体系,对涉及大型民营企业的舆情动态开展监测,不断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坚决打击恶意炒作民营企业负面信息的违法行为。
切实保护优质民营企业。处置企业债务风险,应避免“误伤”一些优质企业。对主业经营良好、总体发展健康的企业,应尽可能帮扶,助其渡过难关。建立民营企业债券基金,将财政出资作为引导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重点购买优质民营企业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