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实施方案印发!杨凌着力优化“双创”生态 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作者:侯 勃 发布时间:2022-01-21 09:19

近日,示范区管委会印发《杨凌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简称实施方案),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双向发力,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加速把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

《实施方案》提出,2021-2023年,建设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产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10个以上,引进培育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企业200家,推广转化科技成果240项,创新创业生态显著优化,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

打造高校创新创业

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杨凌示范区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课程体系,推广创业导师制,指导大学生参与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大学生双创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评估,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激发高校技术成果转化活力,支持高校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以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独占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转化高校院所成果,使高校成为创新创业的动力源和加速器。

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支持区内高校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建设或联合建设大学科技园。同时,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示范区发展规划,支持利用区内高校资源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圈,建立奖补机制,促进区内高校科研成果在杨凌转化,师生在杨凌创业。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将杨凌打造成区域科技创新的热土

加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拿出不低于90%的转化净收益进行奖励,对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5%的转化净收益拿出奖励。允许科研人员兼职,从事课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鼓励科研人员停薪离岗创办企业,与在岗人员同等享受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引进培育领军型创业团队,采取揭榜挂帅制,重点引进支持创新路径清晰、创业成果显著、产品研发基本完成、预期效益明显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加强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奖补,支持各类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创新创业,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支持重点国有企业创新创业,支持国有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组织开展有效研发及转化活动。

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财政性资金出资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和财政资助建设的各类平台,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鼓励非财政性资金购置的科学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对于开放效果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通过科技创新券等形式,加大补助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持续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

在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方面,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支持重点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的5%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同时,围绕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行业性中试基地、专业化孵化载体,探索利用国家减免税政策将类似工业用地、文化教育营地转化为创新创业用地,加强对创业带动就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引导和支持各类产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参与建设和升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孵化水平。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吸引或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领域龙头企业在杨凌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健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服务体系,将杨凌示范区打造成区域科技创新的热土。

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对初创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

完善创业中心服务功能,对各类创业主体开展常态化、专业化服务。鼓励创业中心与专业技术平台、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推动技术、资金、信息、数据等资源向企业加速流动。建立创业中心服务团队集训、轮训制度以及监测评估机制。

同时,建设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集中政务服务资源支持创业中心发展。推动创业中心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对初创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减免,逐年降低减免幅度,原则上三年后不再减免,推动大学科技园、重点创业中心以及各类孵化载体更多依靠投资孵化企业和成果获取收益。

此外,在管理培训、财务代理、房屋租赁补贴、人才服务等方面,投入资金并出台具体政策,鼓励并引导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转型升级为企业。

完善投资融资体系

打造支持创新创业金融生态

示范区将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投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弥补科技型企业早期市场融资困难。支持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将完善创新创业融资体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提供贷款融资担保,鼓励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支持开发批量化创业担保贷款产品,探索通过实施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完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处置机制等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

另外,推动资本市场股权服务,支持企业在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上市融资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