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暨示范区2023年度党工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召开。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史高领点评并讲话。党工委副书记、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何玲主持。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杨凌示范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杨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杨凌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强调,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法治杨凌建设政治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示范带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围绕中心大局,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法治建设促进高效能治理。要扭住重点发力,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大法治治理效能转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压紧责任链条,定期开展法治督查检查,严格督查考核问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汇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推进法治杨凌迈向更高水平。
会上,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桂党会通报了2023年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杨陵区委、示范区农业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职,其他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述职;会议对依法治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党工委委员、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田晓炜、汪溟、李函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