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攻坚!杨凌拧紧安全生产“紧箍咒”

来源:杨凌农科传媒集团 作者:吴凡 发布时间:2024-05-21 14:30

5月14日,杨凌示范区召开防汛抗旱灾害防范动员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杨凌示范区结合发展实际,出台印发了《示范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和《示范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九大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明确9大行动28条具体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部署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显著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底,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基本消除,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形成一批制度性、示范性成果,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更加有力;到2026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运行,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分级组织行业领域教育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省级部门明确的省市县三级参训对象,逐年度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开展危化品、交通运输、建材、燃气、校园、文化旅游、水利、农业、特种设备、体育场馆、油气长输管线、市政、电力、建筑施工、铁路等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商业综合体、二级三级医院、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负责人半年培训率超过50%,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提升教育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结束时,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学习效果,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教育培训考试。有关部门要将教育培训情况抄送同级安委办。

二、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和学习运用行动

3.提升标准体系。示范区有关部门2024年6月底前及时跟进掌握国家和省级层面各行业领域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根据省级有关部门出台的配套解读文件、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排查标准要求等,要及时跟进掌握,增强监督检查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4.强化学习运用。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经常性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对标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行业部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

三、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强化源头治理。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严把安全关,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成果,结合实际制定工业园区、各功能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完善安全准入负面清单。

6.加强排查整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危化品、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健全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7.严格挂牌督办。根据《陕西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杨陵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示范区各部门每半年至少挂牌督办1批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跟踪调度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8.坚持动态清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量汇总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信息共享集中,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管理、过程管控、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延期整改超过1个月或者3个月内有2项及以上延期且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

四、扎实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9.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安全生产,实施一批安全科技工程和项目,加速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聚焦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0.推广先进技术装备。严格执行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大危化品、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借助秦创原等创新平台,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区域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通道监测预警、火眼可视图像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

11.加强安全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消防生命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每年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提升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纳入培训考核重要内容,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推动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推进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开展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13.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素质。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能力。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支持中央驻杨、省属有关企业和示范区国有企业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中发挥关键作用。

六、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4年试点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三级标准化全覆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落实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电力等行业领域,每年选树一批示范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

16.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分行业领域研究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地方标准,升级改造全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推动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2024年底前,危化品企业力争完成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与全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联网。2025年底前,重点工贸企业注册使用全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数据全面联网。

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和精准执法行动

17.开展帮扶指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短期内发生3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各级各有关部门,由示范区安委办组织示范区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帮扶。在特殊时期、关键时段,各级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向本行业领域、本企业的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派驻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开展驻点盯守、指导帮扶。全面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督保险机构加大对投保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培训服务力度。

18.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深入推进异地交叉执法、精准严格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根据陕西省制定的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通报。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综合运用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重拳“打非治违”。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装备配备,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19.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和执法辅助力量建设。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组织编制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20.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

21.建强应急救援力量。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充分发挥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作用,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第一时间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八、扎实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必须制作警示教育片,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3.普及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引导高危企业做守法经营的表率。创新公共安全普法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专题、专片、访谈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24.强化安全示范引领。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区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九、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四个责任”落实行动

25.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4年全面规范并建立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对上级通报、移交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及时协调和督促整改。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参训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6.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修订《杨凌示范区部门及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示范区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治本攻坚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6月底前,示范区、杨陵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级部门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由本级安委办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压实“一件事”牵头责任。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依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集中治理。对标组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是否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带动各级负责人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28.压实员工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传导、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的每个岗位、每个层级和每个员工,建立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提高企业员工岗位风险辨识、初期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形成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