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建设“企业+团队+基地”联合体!杨凌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来源:杨凌农科传媒集团 作者:王晴晴 发布时间:2024-12-27 14:29

        日前,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杨凌示范区“企业+团队+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支持建设一批“企业+团队+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在省内各地市转化应用,支撑陕西乃至旱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是由区内科技领军企业或产业创新中心牵头,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共建平台基地、共转科研成果、共孵科创企业、共享转化收益”的思路,形成“政府补、团队研、企业转、基地推、农户用、多方赢”的全链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

        其中,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转化主体、运营主体,负责提出技术需求,布局建设基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团队作为主要科研力量,负责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独立或联合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基地主要发挥科研、示范、推广等作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目标任务、组建条件、支持措施等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7年,围绕旱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组建20个左右“企业+团队+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共建100个左右成果转化或示范推广基地,输出推广500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培育孵化200家以上涉农科技型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20亿元,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能力不断提升。

        二、组建条件

        结合产业转型和集聚发展的需求,聚焦旱区生物育种、旱作农业节水、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引导和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

        (一)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牵头单位须为在示范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领军企业或产业创新中心。

        2. 牵头单位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或所从事行业符合国家战略方向,能够填补和助力示范区主导产业薄弱领域发展,具备统筹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的能力和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够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障。

        3. 牵头单位可以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组建。

        (二)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 科技创新团队应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团队成员长期稳定合作,有较强的科研攻关能力或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优先支持入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参与组建联合体。

        2. 科技创新团队科研与牵头单位主营业务方向一致。

        3. 科技创新团队与牵头单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合作意向,双方分工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三)共建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 牵头单位或科技创新团队已建立或承诺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或示范推广基地,基地面积不少于50亩。一个联合体可建设多个基地。

        2. 基地转化的成果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具有杨凌农业科教资源元素,区内外科教力量积极参与,能解决本领域、本区域的技术难题或行业热点问题。

        3. 基地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持续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工作,对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三、支持措施

        (一)经示范区认定的“企业+团队+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按照联合体研发经费投入的50%,以科技项目形式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

        (二)支持联合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或示范推广基地,对成果转化或示范推广成效明显的,按照转化推广经费投入的30%,以推广项目的形式给予每个基地最高50万元的后补助经费支持。

        (三)鼓励联合体就地转化成果、培育科技企业,对联合体在区内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给予实际支付成果交易额5%、最高50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对联合体在区内新孵化的成立时间满一年、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全职员工不少于5人、研发投入经费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按照每新孵化一家,给予联合体10万元经费补助。

        (四)支持联合体探索建立“专家(团队)+产业示范”人才培养和引进模式,组建申报省级“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对成功撮合技术成果转化交易的人才,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2%,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五)根据联合体创新平台搭建和成果输出情况,优先支持联合体承担示范区各类科技项目,择优推荐联合体申报国家、省级相关项目。

        (六)支持联合体依托杨凌农高会等各类农业展会平台,展示、推介、宣传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和新模式,邀请基地辐射区域县区组团参加杨凌各类农业展会,全面展示当地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新成果、新成效。强化品牌营销,扩大示范辐射影响力,不断提升“杨凌农科”的品牌效应。

        该联合体的组建,将由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对照培育建设条件组织专家论证,从提出建设意向申请的企业中确定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遴选合作团队、签署联合共建协议后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示范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按程序审定。

        未来,成功组建的联合体将以加强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基地、培育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育、推动区域农业交流合作等为主要任务,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示范区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