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财政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出台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从优化补贴政策、强化资金管理、提升绩效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发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引导作用,为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优化补贴政策,提升保障能力。省财政厅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按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加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支持力度为重点,持续优化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中央传统险种、中央奖补的地方优势特色险种、省级传统农业保险三类分别设置不同的补贴标准,补贴品种达23种,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展创新型保险,将茶叶气象指数、主粮作物完全成本、生猪价格指数等保险品种等纳入年度省级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
强化资金管理,优化审核流程。省财政厅以强化资金管理为抓手,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建立保费预拨清算机制,结合地区年度方案、承保机构遴选计划,按季度按比例预拨保费补贴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调动承保机构积极性;优化审核流程,明确承保机构、农业、林业、财政、银保监等部门在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补贴申请等各环节的职责,要求一个季度内完成资料审核与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多措并举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加强机构管理,提升绩效水平。省财政厅以服务能力为导向,加强承保机构管理,逐步健全遴选、考核等制度,鼓励市县以区域划分标的,降低承保成本,提高承保效率;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市场主体作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严控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完善承保理赔流程与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切实提升农户获得感;建立农业保险补贴绩效评价制度,开展综合绩效与区域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逐步与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遴选承保机构等工作有机结合。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充分发挥宏观综合管理职能,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政策落实有效、保费补贴资金安全,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